【招聘】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韩天圣 时间:2021-05-17 点击数: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 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或技能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人事处(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养正楼811办公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不超过50KB),应聘人员请使用U盘拷贝报送相关电子资料。

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4)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2019 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时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的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提前准备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并在进校门时提交,如应聘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应聘人员请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进行报名。

原文链接: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105/t20210514_208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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