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天津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等人员方案

作者:韩天圣 时间:2021-05-14 点击数: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将于2021年5月13日至5月21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财经大学门户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现役军人;

6.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5月26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在网上进行。登陆我校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fe.edu.cn/zpsys/。

重要提示:

1.报名期间内,不允许反复申报、更换岗位,请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后进行申报。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2.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部门)和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查询个人初审结果,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原文链接:

http://hr.tjufe.edu.cn/zpsys/index-news.jsp?WID=9akaecxg-5rx5-svik-ofmz-dvtx8oin2n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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