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江西省宜春市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刘雪 时间:2021-10-02 点击数: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宜春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单位、宜阳新区、樟树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部分招聘职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此类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3、部分招聘职位限制户籍的是指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为职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职位表中规定的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的考生生源地为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

4、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宜春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6、职位中注明“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此条规定方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中“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3日17:00;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4日17: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21年10月15日9:00;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00至17:0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22日8:30开始。

 

(二)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县(市、区)人社局,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政策咨询。

1)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宜阳新区党群工作部:0795-3998972;

3)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5)奉新县人社局:0795-7901628;

6)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委人才办: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人社局:15297951100;

10)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2.报名技术咨询。

宜春考试中心:0795-3289660。

3.监督电话。

宜春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0795-3272598。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表.xls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zip

 

原文链接: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shiyedanwei/20210929/556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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